- 【发布单位】作者:仝亚娜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2-23 16:50: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第十五条允许出口加工区开展出口机电产品的售后维修业务,这可能是该办法最大的亮点。”11月28日,某省海关加工贸易及特殊监管司的相关人员对记者说。
他所说的“该办法”,是指商务部条法司于2005年11月22日正式发布的《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虽然到2006年1月1日才正式生效,但此《办法》一经发布,便即刻在全国出口加工区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这就使区内企业售后服务的功能得以实现,整个物流链也就活了起来。这样企业就能通过对产品的全程把握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该工作人员解释道,“这就好比把以前关闭得紧紧的闸门打开了,让企业看到了新的希望。”
此外,和以往关于出口加工区的规定不同,《办法》还新增了东部沿海地区的出口加工区要提高产业层次,“不再新批低水平、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入区”、中西部地区的出口加工区“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梯度转移的产业”的规定,有关专家认为,这预示着国家将力促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并对出口加工区进行分类管理。
从“漫山放羊式”到“圈羊式”
“出口加工区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某著名出口加工区的杨主任对记者分析,“它开创了一种非常高效的新型政府管理模式,从而促进了企业向产品的深化加工方向发展。”
过去,政府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没有集中管理,而只是使用加工贸易手册这种纸质核销方式,这样不仅浪费了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也不利于有关部门的管理;而通过建立出口加工区,把相关企业相对集中起来进行“围网式”管理,并且提供便捷的通关服务,使区内企业所有货物的进出口都能在区内一次性完成,并非常方便地享受国家赋予的免税、退税等各项优惠政策。
“这就使管理模式由原来的‘漫山放羊式’发展为‘圈羊式’,”另一出口加工区的张科长也对这种模式赞誉有佳,“这就大大节约了企业的成本,促使其有更多的精力向深层次高附加值产品的更高层次的加工贸易转型;同时也为我们更好地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提供了重要平台。”
优惠的政策当然带来丰硕的成果。据了解,自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批准首批出口加工区试点至今,全国共批准设立57个出口加工区,通过验收并封关运作的37个。截至2005年10月,全国出口加工区累计进出口总值1057亿美元,年均增长7.9倍,预计今年进出口将突破500亿美元。5年来共引进外资项目827个,外商投资总额136亿美元,成为投资最密集、出口加工企业最集中、单位产出最高的特殊经济区域。目前,出口加工区在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中比重已超过8%。
然而,随着出口贸易区的快速发展以及加工贸易的迅速扩大,原来政策的一些规定已经和企业的发展之间产生不和谐的音符,开始成为制约加工贸易转型的瓶颈。
不因噎废食 就因时而变
“其中最严重、也是企业反映最多的就是在出口方面管制太严格,以至于企业无法完成其本该承担的售后服务。”杨说。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389号令等关于出口加工区的有关规定,“未经实质性加工的保税料件不准运往境外”。我国制造业缺少自主品牌,很多都是为国际知名公司进行贴牌生产,对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而言更是如此。这些跨国公司显然希望区内企业能够提供从产品出厂到质量检测、零部件配送等一系列服务,而区内企业在上述规定的约束下却很难做到。这就有可能造成订单的外移从而不利于加工贸易的发展。以全国第一个通过海关全面验收、于2000年10月就正式封关运作的昆山出口加工区而言,通过和惠普等国际知名公司的合作,目前世界上30%左右的笔记本电脑都是“昆山制造”;然而,惠普在欧洲的维修中心却长期得不到作为其生产厂商的昆山方面提供的可用于售后服务的零部件。
“公司就可能寻找其他能够提供这种服务的厂商,这样难免会造成定单外移,长此下去,30%的市场分额很有可能难以继续保持。”该出口加工区相关人员说。
有人认为,国家政策的初衷也许是为了避免区内企业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进行单纯的贸易活动,但该工作人员认为这不能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理由,他形象地说:“闸门虽然打开了,但我们可以通过修筑水渠来引导水的流向,总不至于因噎废食吧。”
实际上,据内部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从今年初起就一直在对出口加工区进行调研,发现了包括如上所述的一些问题;另外,据有关专家在日前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商务发展论坛”上透露,我国出口的为数不多的高新技术产品中,80%以上的知识产权还不属于中国;难怪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也遗憾的表示,在世界高新技术的产业链上,我们仍然处于最末端,生产附加值最低的产品。
“贸易增长方式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转变的,”张说,“然而出口加工区作为能够享受国家最优惠政策的特殊监管区域,理应在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也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商务部关于出口加工区的2005年第27号令才应运而生,并增加了一些有利于加工贸易发展的有关规定。除广受关注的允许开展机电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外,还取消了以前对出口加工区进行被动配额的管制,明确规定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不得进出出口加工区,张认为,所有这些都使得《办法》更加成熟、完善。
瑕疵仍存 期待完善
然而,没有一项政策是十全十美的,《办法》也不例外。
“《办法》虽然允许进行机电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但如何操作却没有具体的规则,”杨说,“这将给海关带来很大的压力,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另外,《办法》有“未经实质性加工的保税料件,不得进行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的规定,但却没对何谓“实质性加工”进行详细规定。张分析,实质性加工有可能导致实质性转变,也有可能不导致,这就牵涉到国检部门如何认定的问题。
上海青浦出口加工区招商处的金女士则认为,由于政策对出口加工区的外汇有比较严格的管制,而区内企业虽然以出口为导向,但毕竟是在“境内”,在购置办公用具、发放人员工资等方面还要以人民币进行,这样企业就必须重复通过烦琐的程序进行外汇结算,耗费了许多精力。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企业都还不知道《办法》的发布。对此,张认为,一旦政策真正开始运行,一定还会发现其他更多的问题。他表示将仔细分析企业提出的各种意见,甄别后积极向上汇报,并在不违反大政策的前提下进行初步处理,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在促进贸易转型方面的示范作用。
“我们总不能浪费国家赋予的这些优惠政策吧。”张笑道。(机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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