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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3]163号
  • 【发布日期】2003-06-09
  • 【生效日期】2003-06-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3]163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晋江市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泉政文〔2003〕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晋江市的青阳镇、罗山镇,析出陈埭镇的双沟、赤西、沟头3个村,磁灶镇砌田、车厝、官前、小桥4个村,安海镇的曾林、灵水、大山后、大布林、小布林5个村,设立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和灵源6个街道办事处。

二、晋江市青阳街道办事处辖原青阳镇的青阳、青华、莲屿、青新4个居委会和青阳、陈村、青华、莲屿、霞行、曾井、高霞、普照、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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