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 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
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威政发〔2003〕3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市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行政效能监察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效率、质量情况所实施的监督检查,是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政府工作提速,优化投资环境的有力手段。为了保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使各级机关公务员精神面貌明显变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态度明显好转,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一是服务“中心”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抓住影响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二是依法监察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三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部门的行政效能,查纠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立足于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察,严格事后评价处理,解决好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关系,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五是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务活动透明度,坚持公开受理投诉、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组织评议、公开评议结果。认真接受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
二、对象和主要内容
行政效能监察的对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严肃查处那些影响政府形象、影响行政效能、影响经济发展的不良行政行为,特别是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
(一)不认真履行职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委、政府的重要改革措施、工作部署、重大任务及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不力的。
(二)行政行为不规范,审批、收费条件不公开,乱审批、乱收费等行为。
(三)行政执法中滥用权力,违反规定随意裁量,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四)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置之不理,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造成群访事件和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酿成安全责任事故或使国有资产流失等,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的。
(六)办事效率低,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的,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事项、时限的。
(七)服务意识差,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相对服务人的。
(八)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打麻将、玩扑克等进行赌博的。
(九)对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质量、效率、效益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
三、主要方式和要求
(一)检查形式。检查的对象、时间和内容由监察机关根据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投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并向被检查部门发出行政监察通知书,同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进行检查。被检查部门要认真做好准备,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搞好配合。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另外,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加大查纠力度。
(二)监察手段。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各项权力,依法对问题部门或单位进行函询。对一般问题,批转有关部门处理;对需要立案调查的,依法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留、封存,查清事实,由监察机关发出《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依法进行处理;对确有严重问题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投诉渠道。通过投诉中心、电话投诉、网上投诉、行风热线、领导交办、人民来信来访等方式,搞好投诉工作。各市区要设立投诉中心。各级各部门要将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网上投诉。继续发挥行风评议、行风热线和人民来信等投诉渠道作用,抓好市长公开电话、各级领导批办件的查办。对投诉的问题,要做好登记、批转、立案等工作,限期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向投诉人反馈。
(四)结果运用。效能监察工作要坚持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查处违法违纪者,追究诬告者。对在行政效能监督检查、评估评议、投诉举报中发现部门或个人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者的责任,视情况给予效能告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以至行政纪律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通报表扬。市委、市政府已将行政效能评估整合为全市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效能监察的结果将作为衡量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水平、绩效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各部门紧密配合,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市“政府工作提速领导小组” 同时作为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要经常给监察机关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每年要重点查办、处理几起有影响的案件。各市区、开发区都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年底要有专题报告报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把加强效能监察作为提高机关行政水平的有力抓手,密切配合监察机关的工作,深化各项改革,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水平,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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