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郝迎利 李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5-08 17:34: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西安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西安绿线管理办法出台-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规划,并对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达不到绿化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近期出台的《西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做出这样的规定。
所谓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具体包括: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河岸、湖畔、山坡、道路两侧等城市景观生态控制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办法》规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管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绿线行政执法。
城市绿线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不符合绿化规划要求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不得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构成破坏的活动。
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