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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 【发布单位】作者:王文帅 毛晓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1-29 15:19:0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意见》的有关问题,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负责人28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答: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很快,但还很不成熟。从外部看,社会对保险中介机构认知度不够,发展的环境有待改善;从自身看,保险中介与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需要还很不适应。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中介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

《意见》的出台对于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为什么要发展、为谁发展、如何发展等有关保险中介发展的一系列根本问题,提出了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有利于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保险中介市场建设,服务保险业发展大局。

问:能否介绍一下《意见》的起草过程? 答: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我们先后三次发函,向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行业协会和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业界反应十分踊跃,我们先后共收到书面意见近400份。对所有的意见建议,我们都认真研究,对可行的意见建议大都予以采纳。总的来说,业界对出台《意见》给予了较高评价。

问:和以前的文件相比,此次发布的《意见》有哪些新的实质性内容?

答:《意见》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思路和新举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提出“支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化重组与并购,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专业化、集团化发展”,“鼓励风险投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上市融资”。

二、对保险营销,提出“探索建立保险营销员分级分类资格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管理制度”、“建设保险营销员行业信息共享平台,规范保险营销员流动管理”。

三、对保险兼业代理,提出“严格保险兼业代理准入制度”、“落实保险兼业代理保证金制度和监管费缴纳制度”、“探索建立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联动的查处通报制度”。

四、在改革开放方面,提出“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充分调动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产品创新的积极性”,“探索一人有限责任保险代理公司和合伙制保险中介机构,积极引导和推动保险中介机构组织形式创新”,“探索保险中介集团管理模式和保险专属代理公司管理模式创新”,“扩大对外开放领域,适时开放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市场”。

五、在诚信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建立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营销员诚信档案”,“加大诚信信息披露力度”,“建立保险中介社会评价体系,形成第三方独立公正的外部评估机制”。

六、在保险中介与保险公司合作方面,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主动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产品分销、理赔和服务”,提出“支持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扩大合作领域,探索在产品开发、业务管理、市场拓展、广告宣传、人员培训、理赔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

七、在监管和自律方面,提出“抓紧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整的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和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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