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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关于随着非典疫情形势好转逐步调整学校防控措施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6-24
  • 【生效日期】2003-06-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关于随着非典疫情形势好转逐步调整学校防控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随着非典疫情形势好转逐步调整学校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鉴于近来北京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世界卫生组织已解除了对北京的旅游警告,同时宣布北京不再列为疫区,各项社会活动已逐步正常开展。为促进高校各项工作尽早恢复正常,方便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自接到通知起,各高校可以调整前一阶段实行的防控非典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可不再控制每天进出学校的人员比例,本单位人员可凭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工作证等进出校门。但仍应限控外单位人员出入校门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二、对在校学生的体温检测改为每天上午一次。进出校内办公楼、教学楼可不再测体温。出校门不再测体温,进校门仍需检测体温。

三、对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可适当调整消毒次数,一般每日一次即可,并注意通风一小时后方许人员进入。

四、对学生毕业生离校离京,非毕业生返校、暑期放假补课等工作,原则上按照《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普通高校暑期放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理,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安排。

五、学校内原来对社会开放的一些体育、文化设施,可逐步恢复开放,近期应安排在双休日和假期内开放,不宜立即全面对外服务。

六、前一阶段实行的每日报告制度和其他相关情况报告制度,改为有特殊情况的及时上报市教育系统防控非典办公室,无情况的不再每日报告。

七、在部分放宽防控措施后,各高校仍要根据“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精神,继续坚持在前一阶段形成的防控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各学校的防控机构不能撤销,但可改变工作方式。近期内,仍应继续密切掌握校内人员的流动情况,同时防止其他夏季流行病和食物中毒等的发病和传播。

八、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要做好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严防因放宽防控措施后出现各类安全事故。

九、以上要求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民办高校参照执行。



二ОО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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