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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呼和浩特市出台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作者:柴海亮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4-28 16:43:4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呼和浩特市出台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呼和浩特市近日出台了《2008年呼和浩特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2008年呼和浩特市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不得超过3%,市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不得高于6%。


方案要求:呼和浩特市大型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销售市场要配置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各旗县区农药残留检测室对所辖区的基地和市场抽检工作全年不少于6次,抽样数不少于300个;蔬菜种植者的受训率达到100%;积极推行蔬菜质量安全承诺和追溯制度;建立乡镇蔬菜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等。

据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介绍,2008年呼和浩特市将新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万亩,其中新增保护地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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