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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银川立法制止节假日补课-
  • 【发布单位】作者:黄会清 闫亮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5-04 09:34:3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银川立法制止节假日补课-

学校和教师歧视“差生”,违规补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按学习成绩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将于6月1日实行的《银川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使制止这些不良教育现象有法可依。


《条例》规定了不得以各种形式按学习成绩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责令未成年人停课;不得歧视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学生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上课时间,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社会宣传、社会服务等活动内容。

《条例》针对不良教育现象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制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比如对“学校和教师擅自占用学生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现象,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任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对“擅自占用上课时间,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社会宣传、社会服务等活动”现象,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或者给予主要领导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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