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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工商总局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张晓松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8-12 14:53: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工商总局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他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中国境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都应当不折不扣地遵守上述办法。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5章、69条。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等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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