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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贵州出台水文管理办法规范水文管理-
  • 【发布单位】作者:周芙蓉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1-29 11:17:3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贵州出台水文管理办法规范水文管理-

贵州省政府日前颁布《贵州省水文管理办法》,明确水文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的法律地位。贵州水文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供水安全和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记者从贵州省水利厅了解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水文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现行体制下影响水文工作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如水文网建设布局不够合理、水文行业管理薄弱、体制不够健全等。《贵州省水文管理办法》,就是要解决好水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使水文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将从2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水文管理办法》,理顺了水文管理体制,规定了保障水文事业发展的基本措施,规范了水文发展规划编制和水文站网管理、建立了水文监测资料汇交制度、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加强了水文监测和对水文设施和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

近年来,贵州水文管理部门每年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各类水(旱)情情报预报信息10万多份,完成各种水质监测样本1500多个,累计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项目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编制项目300多个,为防汛抗旱、水资源开发及利用、避免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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