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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西政府出台2013年立法计划-突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重大决策程序立法
  • 【发布单位】作者:莫小松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04-09 14:59:4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西政府出台2013年立法计划-突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重大决策程序立法

记者4月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获悉,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拟立法18件,包括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的地方性法规9件,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9件。为了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进程,除了继续加强经济方面的立法外,还将加强民族文化、社会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也成为今年立法计划的侧重点。


今年的立法计划按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要求,制定和完善适应科学发展新形势,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着力抓好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护民族文化、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在力争完成重点立法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项目。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成为今年广西立法计划的亮点。据悉,《规定》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和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要采取举行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这些措施在扩大公众参与权,确保决策公正客观、决策程序合法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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