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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07-24 09: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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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来源】来源:经济参考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市县级密集推进不动产登记 实施细则将出台-
原本工作严重滞后的市、县级不动产整合工作近期开始明显改观。《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近半个月内,先后有多个市、县就不动产登记工作密集表态。此外,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已经修订完善,将在近期颁布实施。
7月13日,江西省表示已经在省内建成不动产登记“县级模板”。据悉,江西省共青城市是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试点县(市)之一。通过试点,在共青城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基础上,江西省建成了“可全面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比较标准、较为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模式”。
不仅仅是江西省,7月7日,四川省泸州市宣布已经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建设单位,泸州市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的整合工作推进积极。目前,泸州市所属4县3区已全部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部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的地级市。
事实上,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一度是制度推进的瓶颈。《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县两级登记工作一直严重滞后。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此前曾经表示,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建设基本完成,但市县一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普遍没有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关键在地方,特别是具体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市、县一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如果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和机构没有整合到位,不能按照条例的规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就可能面临行政违法的尴尬局面”。对此,王广华说,从全国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制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最大难题和障碍。
国土部3月底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这意味着当时八成以上的市、县级不动产整合工作尚未完成。而且,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
一位地方国土部门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不动产登记原本多头管理,类别繁杂,基层的工作尤为混乱。职能统一之后,地方的各部门之间观念相对滞后,房管、林业、土地各部门相互交接需要过渡期,所以整合工作一直进展不大。
事实上,国土部、中央编办曾联合下发相关指导意见,多次督促各地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以确保在年内完成。但是进展甚微。
不过,这一局面在7月份开始有所改观。《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6月底,国土部要求地方省、市、县“以年底前完成各级职责机构整合为目标,细化任务,倒排时间,落实责任并迎接国务院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专项督查”。同时,国土部派出八大督导组负责督导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工作进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地方版的实施细则,在完成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后,目前已经修改完善且通过审批,将择期颁布实施。
7月份以来,除了上述的江西省和四川省泸州市,还有多个市、县开始就区域内不动产登记工作密集发声。7月13日,重庆市表示当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在层层推进。截至6月1日,有11个区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全市区县的37%。7月15日,江西吉安市表示已经出台《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将完成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资料移交、窗口设立和流程再造等工作。7月17日,四川眉山市出台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文件。决定将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承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承担。
按照国土部此前公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时间表,需在2015年内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配套制度,并力争在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职能整合;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最终于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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