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6-19 10:04:5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未成年人不适用单独关押-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近日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指出,看守所应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根据其涉案性质、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现实危险性等进行评估,视情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对具有特别重大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实行单独关押。未成年人不适用单独关押。
公告提到,为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证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公安部经深入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多次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意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了正确实施刑事羁押,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预防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看守所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实行警戒看守与管理教育相结合,做到依法、文明。看守所应当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提到,看守所应当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对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单独设置看守所或者监区,由女性人民警察管理。对患有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隔离关押。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对于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将婴儿带入监室哺养。婴儿满一周岁后,案件主管机关应当将婴儿送交家庭其他监护人。无法找到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愿接收的,案件主管机关应当将婴儿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参考性分押分管,规定对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初犯和累犯,性犯罪和其他类型犯罪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视情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看守所应当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根据其涉案性质、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现实危险性等进行评估,视情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对于具有特别重大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实行单独关押。未成年人不适用单独关押。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看守所的收押、换押,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安排讯问、提解、律师会见等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发现看守所有违法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看守所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纠正意见,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纠正并告知人民检察院纠正结果;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纠正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书面提出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通知看守所。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看守所看守所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当主动公开有关办事程序和监督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应当聘请执法监督员,建立执法监督员巡查制度。应当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看守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