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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对外投资管理新规:对3亿美元以上投资重点督查-
  • 【发布单位】作者:李晓喻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1-25 21:25:5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对外投资管理新规:对3亿美元以上投资重点督查-

中国商务部等七部委25联合发布对外投资新规,明确对不低于3亿美元的对外投资进行重点关注、重点督查。


这份《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明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进行管理。负面清单明确限制类、禁止类对外投资行业领域和方向。

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称,这有利于有效引导境内投资主体预期和行为,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

此外,办法还明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实行最终目的地管理原则,中国境内投资者投资到最终目的地企业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均不予备案或核准。这种“穿透式”管理有利于掌握对外投资资金真实去向。

针对监管方式,办法规定了重点督察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相结合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提出对重大情形投资进行重点关注、重点督察。

这些“重大情形”包括对外投资额不低于3亿美元;敏感国别、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出现重大经营亏损的对外投资等。该负责人称,这类投资可能会带来较大风险,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既造成经济损失,也损害中国对外形象,故需重点督查。

该负责人称,今后将抓紧制定配套措施,继续推进境外投资条例制订工作,研究制定对外投资“黑名单”制度。

最近半年多来,为遏制非理性对外投资,中国频繁发布新规。从2017年8月发文将境外投资划分为鼓励、限制、禁止三大类别,到12月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明令要求民企不得以虚假境外投资非法获取外汇、转移资产,再到颁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短短半年多时间,中国对外投资新政密集出台。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正在逐步建立对外投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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