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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武汉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
  • 【发布文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 【发布日期】2003-09-15
  • 【生效日期】2003-10-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武汉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

武汉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武汉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20日起施行。


市长 李宪生
二ОО三年九月十五日


武汉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加强土地登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他项权利(以下简称土地权利)的设定、变更、终止,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
第三条 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是全市土地登记的主管部门,直接负责江岸、江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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