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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 【发布单位】中国专利局
  • 【发布文号】中国专利局公告第4号
  • 【发布日期】1985-01-19
  • 【生效日期】1985-01-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四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 六十七条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应当缴纳的各种专利费用项目。现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将各种专利费用的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专利收费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

(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申请费:150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100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80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100
(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400
(四)复审费
(1)发明专利申请复审费:200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复审费:100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复审费:80
(五)异议费
(1)发明专利申请异议费:30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异议费:20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异议费:20
(六)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续展费:100
(七)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10
(八) 专利证书
(1)发明 专利证书费:100
(2)实用新型 专利证书费:50
(3)外观设计 专利证书费:50
(九)优先权证明费:20
(十)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300
(2)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200
(3)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150
(十一)强制许可请求费
(1)发明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请求费:300
(2)实用新型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请求费:200
(十二)强制许可的专利使用费裁决请求费:100
(十三)年费
(1)发明专利年费: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200
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300
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600
第十年至第十二年每年1200
第十三年至第十五年每年2400
(2)实用新型专利年费: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100
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200
第六年至第八年每年300
(3)外观设计专利年费: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50
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100
第六年至第八年每年200

特此公告
198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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