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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标识含义的答复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87-08-06
  • 【生效日期】1987-08-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标识含义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标识含义的答复

(1987年8月6日)
江苏省宝应县法律顾问处:
你处6月24日和7月3日函悉,答复如下:
商标标识一般是指带有商标的物质实体,如自行车的标牌、酒瓶上的贴纸、香烟的盒皮等。注册商标标识上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来函中所附“精美”牌嫩肤霜等三种包装袋,属于商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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