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综合整修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成片旧楼区综合整修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综合整修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成片旧楼区综合整修工作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3〕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综合整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成片旧楼区综合整修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成片
旧楼区综合整修工作的意见
我市市区成片旧楼区综合整修是一项造福人民群众、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为积极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整修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旧楼区综合整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市区成片旧楼区综合整修工作以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以区为主、各方参与、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加强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使综合整修后的旧楼区成为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群众安居乐业的新型文明社区。
二、整修资金的筹集
(一)旧楼区整修资金,按照市补助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各区和有关部门及产权单位分别负担的原则筹集。
(二)市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及市有关部门共同筹集,集中使用。由市整修办按照下达的整修任务计划及时拨付工程前期费用,工程完工并按照整修等级标准进行验收达标后,再将其余市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各区负担的整修资金,由区政府从区财政列支和组织区属有关部门筹集,严格按区应承担的比例进入整修资金专户,并随工程进度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四)旧楼产权单位根据市政府要求,按不低于小区综合整修工程预算总额60%的比例承担整修资金。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确属困难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市或区政府确定是否减免。旧楼区综合整修后的房产增值受益归旧楼产权单位。市电力、通信、路灯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旧楼区综合整修,做好各自线缆的入地工作。
三、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市拨付的补助资金和区自筹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不准截留资金或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各区要按照市整修办下达的整修任务,认真做好工程计划。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严格核算制度,切实做到设计有概算、施工有预算、竣工有决算,保证在核定的概算和计划内完成整修任务。
(三)通过改革降低整修成本。各区承担整修任务的房管、市政、园林等部门,要积极推进所属施工单位实行事企分开,建管、建养分开,实现企业化管理,提高效益;对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实行跨区域的招投标;对整修的主要工程材料,以区为主,实行政府采购,严把质量和价格关。通过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降低管理费用和工程造价。
(四)树立政府诚信形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由各区整修办及时向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企业拨付资金,不得拖欠,特别是要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各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要予以重视,市整修办将组织力量对各区清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完成今年整修工程清欠工作的,不再下达新的整修任务。
四、坚持高标准完成整修任务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和区两级整修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资源,切实加大各项工作的推动力度。各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深入现场,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市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综合整修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理。市、区整修办公室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及资金、任务情况,认真制定综合整修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按规划和计划指导和组织推动工作。各区要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综合整修的10项任务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不准缺项、漏项和降低标准,并对整修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工程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理。
(三)要严格按标准组织验收。市综合整修办公室要适时组织人员,对整修后的小区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整修工程,要进行返工,缺项的要补项,直至工程达标。
(四)对整修后的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定位社区、服务居民的要求,根据不同小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居民认可的管理制度和服务项目,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小区环境的整洁有序,切实巩固综合整修的成果。
天津市综合整修办公室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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