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十三种名酒计税基础价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十三种名酒计税基础价格的通知
(1989年9月23日(89)国税流字第3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省辖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物价局《关于适当降低十三种名酒等几种商品价格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降低“茅台”酒等十三种名酒的计税基础价格,现将酒价调低后有关征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茅台”等十三种名酒生产企业1989年9月5日以后销售的十三种国家名酒,其“计税基础价”按照本通知所附《十三种名酒计税基础价(零售价)调整表》中所列“调整后的计税基础零售价格”执行;对9月5日以前销售的十三种国家名酒,其“计税基础价”仍应按原“计税基础价”执行。
二、十三种国家名酒计税基础价调整以后,有关产品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专项收入的计算征收办法,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