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办发〔2003〕39号
- 【发布日期】2003-12-02
- 【生效日期】2003-12-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北京市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京办发〔2003〕39号)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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