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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旅游局国际联络司关于同意增加港澳地区 四家旅行社在广东省口岸办理旅游团体签证事的复函
  • 【发布单位】国家旅游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3-05-08
  • 【生效日期】1993-05-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旅游局国际联络司关于同意增加港澳地区 四家旅行社在广东省口岸办理旅游团体签证事的复函

国家旅游局国际联络司关于同意增加港澳地区
四家旅行社在广东省口岸办理旅游团体签证事的复函

(1993年5月8日)

广东省旅游局:
粤旅业(1993)043号函悉。
经商公安部六局,同意增加香港粤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香港深业旅游贸易公司、澳门环球旅游有限公司和澳门日升金舫旅游有限公司为港澳地区的组团旅行社。该四家旅行社组织外国旅游团申办团体签证,按旅国际发(1993)050号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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