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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技监局发(1994)16号
  • 【发布日期】1994-09-23
  • 【生效日期】1994-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

(技监局发(199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计量)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长期以来,由于杆秤价格便宜,携带方便,在全国城乡市场上广泛使用。但是,利用杆秤作弊,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据粗略统计,利用杆秤作弊的手法有十几种。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两次大规模市场计量执法检查的结果,也证实市场上出现缺斤少量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不法商贩利用杆秤作弊。
根据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要求,凡直接用于公众贸易的衡器,其示值应使供需双方清晰可见,且不易被用来进行欺骗性称量。显然,杆秤不能满足公平贸易的要求。所以,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早已不用它作为贸易用计量器具。为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全国各大、中城市均应首先在商店、城乡集贸市场的固定摊位逐步淘汰杆秤。

二、有计划地推广使用质量稳定的电子秤、双面显示弹簧度盘秤和其它性能稳定、显示清晰、不易作弊的衡器。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这项工作和贯彻《零售商品秤量计量监督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各地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经营者、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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