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做好一九九五年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做好一九九五年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通知
(1995年3月20日建城字第142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
1994年我国部分省(自治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经济损失超过了大灾之年的1991年,突出暴露了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薄弱、河道清淤除障工作不够彻底等问题。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今年的布置,贯彻防汛工作要早抓早落实的方针,为做好1995年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继续贯彻城市防洪会议精神,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1994年7月,国家防总在天津召开了全国城市防洪工作会议,对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全面部署、分级负责、严格要求,抓住薄弱环节,尽早解决问题。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确保防洪排涝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维护质量。今年要继续贯彻城市防洪会议精神,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领导,加快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和建设步伐,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把城市防洪能力提高一步。
二、增加对防洪排涝工程的资金投入。
防洪排涝工程是保障城市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对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要真正重视,宁肯少上几个基建项目,也要保证城市防洪排涝资金投入的需要,特别是对一些防洪排涝的关键工程要舍得投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或减少洪涝灾害的损失。
三、组织做好城市排涝设施的检查工作。
在今年汛期前,各地要对城市和开发区的排涝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市区排水系统,重点检查市区排水设施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如开发小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排涝河道等。对排水系统不畅的要抓紧疏通和修复;落实城市低洼地区的防涝措施,要制定应急方案,安排临时排涝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排涝泵站要全面检查、维修,使其保持完好工作状态,并设专人值班,随时应急启动。
2.城市河道是城市排涝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理顺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要认真制定落实好清障方案,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动员设障单位按规定自行清除,对拒不执行者,要依法强行拆除,以确保河道畅通。
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任务重,各地要抓紧时间做好城市排涝设施检查工作。检查的书面总结和城市排水系统调查统计表(见附件)于5月10日前报我部城市建设司。
(附件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