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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6]10号
  • 【发布日期】1996-01-15
  • 【生效日期】1996-0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1996年1月15日证监发字[1996]10号)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发行方案的申请报告》及发行方案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上报的发行方案符合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有关要求,同意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1715万股。请你公司在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发行结束后,请尽快将发行结果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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