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做好我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加强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副省长梁滨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安、宣传、计委、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组,负责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负责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做好当地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从2004年1月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为年满16周岁的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2005年,全面启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由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时间紧、制发数量多、科技含量大、信息化程度高、制作工序复杂,任务艰巨,要完成这一任务,各市人民政府要尽快研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及时有效解决好人员、经费、技术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对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必须的户口整顿、人口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培训、办公以及设备购置、制证材料、维护维修管理等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尽快安排解决,确保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顺利开展。省公安厅要尽快制定《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狠抓落实。
三、广泛宣传,方便群众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意义,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及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政策和具体安排,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公开办证程序和收费标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质量,提高效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群众称心满意。
二○○四年三月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