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冀政〔2004〕16号
- 【发布日期】2004-03-09
- 【生效日期】2004-03-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北省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北省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河北省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冀政〔2004〕16号 2004年3月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把握发展机遇,深化各项改革,现就2004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研究完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规划和实施办法,把股份制作为主要实现形式,积极吸引外资、民资和其他社会资本进入。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将优势企业的改制方案与做大做强方案同步考虑,培育发展50户包括各种所有制的大公司大集团。通过产权转让、购并重组、出售拍卖、关闭破产等多种形式,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国有资本从中小型企业再退出723户,占应退出的84%。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占全省GDP比重达到45%左右。坚持思想上放心放胆、工作上放手放开、政策上放宽放活的“六放”方针,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参与欠发达地区开发;加快信用担保机构和资金落实,省、市、县三级担保资金力争达到18亿,担保能力达到90亿;加快以融资、信息、创业辅导、技术推广、培训、维权服务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建设;调整增值税起征点,执行国家确定的幅度上限,鼓励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继续对100家重点民营企业实行对口帮扶,促其做强做大;引导中小企业向城镇园区聚集,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促其上规模、上水平。
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有利于国有资产总体上保值增值,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就业和再就业,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原则,继续以“两增、两减、两分”为主线,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破除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使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互相参股、减持国有股等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调整和优化国有企业产权结构。认真实施《省属国有企业产权结构调整规划方案》,突出抓好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国有独资企业、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改革,解决重点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对市县属国有企业,要全面进行改革现状普查,对改制不规范、不彻底,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职工身份未置换的企业,要重新制定产权制度改革规划,周密部署,分类指导,全面完成改制任务。
积极开展联合重组。重点做好钢铁工业的“品种、质量、整合”工作和煤炭等行业企业的联合重组,优化组织结构,增强竞争优势,提升整体实力。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指标,力争将煤炭、军工、监狱等新增项目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加强与债权银行的沟通、协调,认真抓好国家已下达计划尚未终结的50个破产项目的实施,今年争取完成30户。
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步伐。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要与企业结构调整、改制重组和做强主业有机结合,促使企业尽快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的有效资产(即“三类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鼓励企业所办的幼儿园、食堂、房管、水电暖设施等后勤服务机构走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路子。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重点抓好省属21户企业,确保年内完成11户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各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聘任制度。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者之间的制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冀字〔2004〕2号文件,理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建立由董事会面向市场选择经营者的机制,在国有企业中进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的试点工作,并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实施经营者业绩考核,推进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行经营者年薪制。深化企业内部用工、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分配能高能低。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基本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措施和方法。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全面提高企业素质。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抓紧各设区市国资监管机构的组建和运转,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抓紧出台《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要妥善处理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关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同出资企业的关系,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经营自主权利。
三、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要求,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方法,真正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要求的审批事项、国务院部门内设机构文件设定省级实施的审批事项、省级和部门文件设定设区市实施的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搞好与国家第三批公布取消审批事项的衔接。在6月30日前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未公布保留的一律自动取消。对拟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实行行政审批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制定加强监督制约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审批行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扩大县级30强的审批权。改革创新审批方式,在省级部门推行“窗口审批”模式,在市级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在县级采取“一个中心、附加多种功能”的方式,积极探索实行网上审批。
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逐步形成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落实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上半年制定出台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实施办法。对不使用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除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外,其他均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经济安全、整体布局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努力构建分布合理、功能到位、行为规范,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和有效组织行业自律的行业协会体系框架。研究制定我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企业的关系。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将原来由政府部门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转给或委托其行使。编制全省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围绕我省十大主导产业,改革改组现有行业协会,培育发展一批新的行业协会。
四、完善深化农村改革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中央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确保及时兑现到户。完善农业税减免制度,逐步建立农业税社会减免和灾歉减免正常机制。
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实行放开收购、放开价格、放开经营。总结财政直补粮农试点经验,在小麦主产区推开对种粮农民的财政直补。在调整优化布局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长期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完善流转办法,保障农民对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改革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制度,积极探索社会保险、使用权入股、租赁使用等多种形式,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多渠道安置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五、积极推进城镇配套改革
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全面开放市政公用事业资本市场、经营市场、作业市场,推进市政公用行业产业化,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公交、供水等50%完成改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公有住房出售步伐,应出售公房出售率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住房二级市场,制定出台具体政策,畅通已出售公有住房上市流通渠道。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深化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抓好省定50家改革发展重点镇,全面落实有关政策意见,配套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土地使用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城镇管理权。
六、完善市场体系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零售市场等商品市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健全资本市场体系,积极稳妥发展资本市场;加快产权、土地、技术、人才、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建设。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对政府管理的水、电、药品、教育收费等价格的变动推行集体审价和听证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建筑市场、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化学品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推行现代流通方式,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加快流通现代化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促进连锁经营发展政策,推动流通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培育发展一批大型物流企业或企业集团;抓好电子商务应用试点,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各级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发挥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有诺必践,取信于民。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针对各自的管理对象和特点,建立其社会信用档案。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创建活动。鼓励信用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推动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建立社会信用监督体系和信用奖惩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开展全民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要树立诚信意识,增强自律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实行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促进内外贸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协调发展。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提升我省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加快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外经贸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深化国有外贸企业改革,支持大型外贸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突破外贸企业的地域局限,形成合理的外贸经营布局,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继续完善出口“免、抵、退”政策,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充分发挥外资的作用。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农业、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殖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省,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进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谋划实施一批合资合作项目,力争在商贸流通、旅游、中介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并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服务贸易领域全面开放创造条件。在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同时,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抓住内地与港澳建立更密切经贸关系的机遇,深入推进与港澳的合作。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出台《河北省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若干政策》,在纺织、医药、钢铁等具有比较优势产业,选择部分企业予以重点推进。大力推动对外投资和境外加工贸易,鼓励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办厂,建立境外销售网络、生产体系和融资渠道。继续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开展工程承包,带动设备、技术、劳务出口。
八、深化财政金融改革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和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适应城镇发展要求,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将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分期分批纳入试点范围,加强市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规范和深化工作;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完成市县级集中采购机构与所属部门分离工作。
认真研究和正确把握国家金融调控政策,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扎实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加强农村信用社管理,为其下一步改革创造条件。培育保险市场,完善股份制保险公司运行机制。以百家后备企业为基础,以国内A股市场、境外香港和新加坡市场为重点,下大力推进企业境内外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九、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深化就业体制改革。努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的通知》,把就业和再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重要发展目标。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全面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搞好再就业培训,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机制,全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120万人。
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全年扩面分别完成16万人、10万人、40万人、110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调整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研究、探索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完善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将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继续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管理比例。创造条件进行做实个人帐户试点,完善养老保险省级调剂制度。完善失业保险政策,落实各级责任,增强基金统筹调剂能力,确保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加大扩面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进行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制定鼓励发展民办医疗机构的政策办法。加快医药生产流通企业的GMP、GSP认证。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抓好枣强、曲周、迁安三个省级试点县的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在11个设区市市区探索建立低保“分类施保”制度,确保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全省农村医疗救助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
十、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深化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转制科研机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实施高新区再造工程,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技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农村中小学收费制度改革,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材改革,新增50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步伐,制定我省《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意见》,优化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争取新建4所本科院校,发展一批适应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改造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本科专业,积极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就业为导向,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加快省直文化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成改组改制,加紧筹组河北演艺集团、广电集团;各市选择1-2个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进行改革试点。推广秦皇岛经验,推进广电体制改革,加快广电网络资源整合。
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完成设区市和县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按照每个建制乡(镇)政府兴建一所的原则,完成乡镇卫生院布局调整,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机构改革,整合城市医疗资源,进行多元化投资体制改革试点,开展城市卫生下乡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在119个街道办事处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65%。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