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规划
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规划
(1996年10月7日 交通部交公路发
〔1996〕849号文发布)
一、汽车维修行业规划的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方针以及汽车维修行业的服务宗旨,汽车维修行业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充分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汽车维修行业的宏观调控,引导汽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形成一个供给与需求协调、平等竞争、服务方便及时、资源合理配置、秩序良好的汽车维修市场。在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下,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以市场为导向,调整行业结构,使全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提高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全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二、规划目标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划的目标应该是加速汽车维修市场宏观调控监督系统的形成和功能的完善;促进汽车维修行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汽车维修市场,使汽车维修行业成为一个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先进、结构优化、专业(车型、维修作业)分工明确、优质方便、秩序良好的汽车维修服务体系。
这个服务体系应该逐渐形成以城市为依托,向公路沿线辐射,以一类企业为骨干,二类企业为基础,三类企业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形式、门类齐全、遍布城乡、服务方便及时的汽车维修市场格局。同时要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的监督体系和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提高全行业的素质和水平。
三、规划方案
规划期为1996~2005年,即10年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规划。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因此规划期分成两个时间段,即1996~2000年、2001~2005年。
规划期内要达到的具体目标由六个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进行表述。这六个指标也就是规划考核指标,即:总量指标,服务性指标,维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技术进步指标和人员素质指标。
1.总量指标
(1)总量供给与总量需求(表1)
到2000年时我国仍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供需比按1.25∶1计算;2005年时按1.2∶1计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供需关系应逐渐趋于动态平衡。
(2)各类汽车维修企业结构比例
各类汽车维修企业的结构比例,可按企业性质划分或按经营性质划分(表2)。
按经营性质划分可分为货车大修、货车二级维护、客车大修、客车二级维护、汽车小修,并将各类企业预测结果折合成货车大修辆次来计算、分析。按企业性质划分可分为国有、集体和个体等。本规划仅按经营性质划分的结构比例进行预测。
表1 总量供给与总量需求(略)
表2 按经营性质划分的结构比例(略)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和竞争的特点,供给应略大于需求,2005年时我们按1.2∶1计算。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可参照这个比例。汽车维修市场属于服务市场,一般情况下不太可能形成大的企业集团。因此,形成市场垄断的状况不大容易出现。
2.服务性指标
(1)维修点数/千辆车
根据抽样调查,沈阳、山东、大连、四川、北京、湖南、上海、浙江、新疆、山西、天津、广东、青海、甘肃等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2年这个指标的平均值为4.18(其中:一、二类企业为1.4)。2000年每千辆汽车应配备的维修点数为3.5(其中一、二类企业为1.2);2005年每千辆汽车应配备的维修点数为3.0(其中一、二类企业为1.0)。
汽车维修网点在各城市的规划布局,应本着“分布均衡、方位合理、方便用户、适当集中”的原则,同时必须考虑到汽车保有量、维修需求量、城市交通总体规划、机动车出行OD预测、交通条件、环境条件等。新建一、二类企业不宜设置在市中心、繁华街区,以设置在市区周围的公路干线附近为宜。专项修理则应方便用户,按照车辆的分布密度适当集中。城市各区的维修网点数量、类型,亦应考虑到各区的汽车保有量、车型结构、维修需求量等因素。
(2)在厂(场)车日(见表3)
表3 在厂(场)车日(略)
3.维修质量指标
(1)维修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
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2000年时应不大于5%,2005年时应不大于4%。
(2)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
汽车大修、二级维护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2000年应不低于85%,2005年应不低于90%。
4.效益指标(未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1)产值利润率(每百元产值实现的利润,元)及收入利税率(每百元收入实现的利税,元)2000年和2005年产值利润率全国平均应达到10元;收入利税率应达到20元。
(2)全员劳动生产率
1992年抽样调查,沈阳、兰州、济南、山东、大连、四川、北京、湖南等八省市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为9875.75元/人,今后每年按5%的速度增长。
5.技术进步指标
(1)检测设备台数/设备总台数、专用设备台数/设备总台数
这两项指标,1992年济南市、山东省、兰州市、新疆自治区、天津市、钦州市、南京市等七省(自治区)市国有、集体及其它企业达到的水平,如表4所示。
表4 (略)
这两项指标本应用固定资产净值之比表示,因得到的调查统计资料是以台数为单位统计的,故仍用台数比值。
2000年上述两个指标应分别达到30%和35%。
2005年上述两个指标应分别达到32%和38%。
(2)技术进步对产值增长速度的贡献(技术进步对汽车维修行业经济增长所占份额指标)
根据1993年及以前统计资料测算结果,该指标值为22.8%,这说明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含量比较低,尚未走依靠内涵扩大再生产道路。根据我国汽车运输业及机械制造业测算分析,90年代初期该指标达到20%左右,而发达国家机械行业该指标值为40%~50%。
因此,依靠技术进步逐渐促进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经济增长是今后应重点抓好的主要工作之一。考虑到1992年后汽车维修检测和专用设备数量增长较快,人员培训进展良好,2000年该指标应达到35%左右,2005年应达到45%左右。
6.人员素质指标
(1)技术人员数/全部职工数
1989年发布的JT3135《汽车大修企业开业技术条件》规定,作为一个汽车大修企业开业的最低要求,技术人员数占全部生产人员数的5.3%。根据抽样调查,沈阳、杭州、大连、济南、四川、北京、上海、山西、天津、广西钦州、甘肃、南京、山东等省市,大多数已达到这一要求。1992年这十三个省市技术人员数/全部职工数平均为6.45%。2000年这个指标的全国平均值应达到7%,即达到现有的中等水平;2005年应达到10%,即达到现有的较高水平。
(2)持证上岗率
一线工人及质量检验人员持证(技术培训合格证)上岗率,2000年应达到100%。
四、实施规划的措施
1.加强汽车维修市场总量投入的宏观调控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汽车维修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尤其是中央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使汽车维修行业出现了迅猛增长的势头。然而,有的地方由于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调控,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趋势,某些方面供大于求,不仅造成市场混乱,而且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受到较大的影响。作为行业管理部门面对这种形势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措施加强宏观调控,优化行业结构,提高企业素质,保持总量的基本平衡,促使行业的健康发展。
(1)积极引导现有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加强技术和资金投入,提高生产率和效益水平,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对新开业户严格执行准入条件,使一批高起点的企业进入市场,同时适当批准一部分合资企业进入市场,以此提高行业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水平,满足市场的需要。
(2)对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可进一步放开,以市场竞争手段为主,维持市场供需的平衡,但要维护进出市场的秩序,并强化管理制度。同时,引导和鼓励一部分竞争能力强的专项维修业户上规模、上水平,成为专项维修业户的骨干,起到稳定三类业户的作用。
(3)鼓励和引导汽车制造厂家选择有条件的汽车维修企业建立专一车型的售后服务中心或维修站,促进专业化生产的发展。鼓励和扶植一批维修车型专业化和维修项目专业化的企业进入市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维修质量。
(4)在车辆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应能够完成各种车型的各类维修业务;在一般中小城市,应能完成国产主要车型的各类维修业务及进口主要车型的维护和小修业务。在国道和省道沿线30公里范围内,应设有一个二类以上的维修企业。
(5)对目前各大中城市中已形成维修厂点比较集中的区域,可建立有形市场,加强管理,在竞争中引导各企业发挥各自特色,逐渐向某一车型或某一专项修理的方向发展。
2.加强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
汽车维修质量不仅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源泉,而且是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目标。所以在实行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过程中,应始终以提高维修质量为中心。
(1)在全行业认真贯彻《 产品质量法》和交通部第28号令《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当前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加强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制度的执行力度,为在全国统一出厂合格证样式的要求创造条件。
②认真贯彻国家标准《汽车维修质量检查评定标准》(GB/T15746-1995),抓好汽车维修质量的检查评定工作。
③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增加抽查面和抽查数量,各级道路运政管理部门要增加抽查检测费用补助资金。
④督促企业实行维修车辆进、出厂及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制度即“三检”制度和按标准修车,帮助企业制定维修操作规程,完善企业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2)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在规划指导下,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建立不同级别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增强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手段。
(3)坚持质量检验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质量检验员的年度审验制度。
(4)实行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5)要把在厂车日作为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的一个主要指标来抓,管理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在厂车日的量化指标。
3.完善汽车维修市场的运行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市场行为规则和市场道德。对汽车维修这样一个点多面广、服务性强、技术和劳动力密集的行业尤为重要。几年来,虽然汽车维修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也建立了一些市场的运行规则,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规则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有些规则尚待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做进一步的完善。当前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这是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经营行为的基础和有利手段。在贯彻中遇到的问题,可结合本地具体情况作一些必要的补充规定来解决。
(2)做好汽车维修价格管理的改革工作。原则上仍坚持统一工时定额、有条件的放开工时单价的原则。在制订(修订)工时定额时,应加入车辆进出厂检测工时,为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奠定基础。放开工时单价后,实行优质优价,采用企业自由定价、同行议价或浮动价等形式。但不论采取什么方式,企业必须明码标价,接受用户和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创造条件实行“企业自定价格备案制度”,维修费用较小的可推行“结算清单”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企业和用户的经济利益。
(3)建立健全以城市为主体的汽车维修市场监督体系,做好市场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行业的不正之风。统一各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标牌,标牌上应注明企业类别、经营范围、审批单位和编号,以便车主选择和社会监督,解决超范围经营问题。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制定汽车维修行业的行为规则和道德准则,使经营者增强自我约束的自觉性。
4.提高汽车维修行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汽车维修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其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都比较落后,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管理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这一现实。因此,行业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改变行业的落后面貌,这也是衡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志。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力度。从长远来说,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行业的现有条件,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建立行业培训基地,制订培训办法。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协会和大专院校的作用。
(2)实行全行业持证上岗制度。要引导、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加强对厂长、会计、统计以及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3)汽车维修技工和质检员的培训要加快速度,一部分条件较好的省、市尽快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4)鼓励和引导企业,尤其是一、二类骨干企业,采用电子计算机技术、检测诊断(特别是对汽车电子喷射系统等的检测诊断)和现代化的车辆烤漆、车轮平衡、车厢整形等维修设备,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
(5)行业协会要组织编写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时为企业提供新车型,尤其是进口车型的维修资料和信息。
(6)办好各种汽车维修的刊物、信息和动态等,并在全国形成信息网络,充分发挥信息引导市场的作用。
(7)行业管理队伍的建设、人员素质的提高也是行业管理工作中迫在眉睫的大事。重点要加强对在职管理人员的再培训工作,更新知识更新观念。
5.贯彻执行13号部令,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要继续贯彻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运输车辆强制维护制度的实施工作。尽快出台车辆强制维护管理办法和检查监督程序。行业管理部门内部以及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统一思想,把工作做细做好,解决当前在该项工作中出现的“异地罚款”和放松管理等问题。
(2)落实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结合执行客、货运输业户的开业条件和进行年度审验,促使经营者平时注意维修车辆和及时更新车辆,提高运输车辆的技术水平。
(3)加强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采用统一格式,扩大建档面,档案工作要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积极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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