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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 运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机字[1996]3号
  • 【发布日期】1996-11-24
  • 【生效日期】1996-1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 运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
运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的通知

(1996年11月24日证监机字〔1996〕3号)

各证券经营机构:
近一时期,随着沪、深股市的日益活跃,广大投资者热情高涨,致使各地开户数量剧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网点的电脑和通讯设备负荷加大,有的因设备故障已导致事端。同时,一些营业部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也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使证券经营机构自身的经营风险增加。在目前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防范运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为此,现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电脑等营业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交易渠道的畅通,要求各营业部负责人和电脑管理人员加强监控,经常检查,遇有事故迅速处理。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妥善保存和管理各类业务资料,谨防遗失、损坏和混乱问题的发生。
3.加强对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防止欺诈客户行为的发生。对各类客户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中小客户。要妥善处理好同客户之间的纠纷。
4.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遵规守法教育,杜绝各种违规事件的发生。不得为客户透支,不得默许、姑息、纵容大户操纵市场。要建立和完善制度,完善内部监控系统,设置专人,经常检查各营业机构,一经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5.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抢劫,防盗窃,保护国家财产。
6.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对以上工作高度重视,要由一名公司主要负责人专门负责,要根据本公司情况按照以上要求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找出漏洞和隐患,并针对问题采取措施。
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是市场所有各方的共同职责,你们要密切注视当地市场及投资者动向,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证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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