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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 透支利息不应计算复利的批复
  •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文号】法复[1996]18号
  • 【发布日期】1996-11-29
  • 【生效日期】1996-11-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 透支利息不应计算复利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
透支利息不应计算复利的批复

(1996年11月29日法复〔1996〕18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6)粤高法民第5号请示收悉。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透支利息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2)298号《 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作了规定,应当按该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该办法对透支利率的规定已含有惩罚的性质。所以,信用卡透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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