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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办(1997)2号
  • 【发布日期】1997-01-16
  • 【生效日期】1997-0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启用企业申报
材料辅助审批系统及有关培训事宜的通知
(证办(1997)2号1997年1月16日)

各证券经营机构:
为提高证监会发行审批工作效率,我会研制开发了企业发行上市申报材料辅助审批数据库系统,并于今年2月1日起开始全面启用。依据系统要求,今后各证券经营机构在向我会报送企业发行上市申报材料的同时,必须报送按我会统一要求制作的软盘资料一式两份,否则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该软盘资料以磁介质形式通过表格式文件及文本式文件两种方式涵盖企业发行上市申报材料的全部内容。
为使各证券经营机构能够尽快熟练使用我会研制的申报材料录入程序,我会将于1997年1月23日至1月24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举办第一期申报材料软盘录入培训班。培训班将详细讲解该程序的安装使用方法及技巧,并安排上机实习。请各机构接到本通知后,选派一名具体负责申报材料录入的人中参加培训班。
与会人员须准备培训费用及软件购买费用3,000元整,其他费用(含食宿)自理。请于1997年1月22日以北京友谊宾馆报到,届时我会将在友谊宾馆统一安排住宿。联系人温宇峰,电话(010)67653093,67617402,自动传真(010)67617285。请在收到本通知后填写后附报名表,并最迟于1月21日下午4:00前传真到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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