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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有关问题的答复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7-05-21
  • 【生效日期】1997-05-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有关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有关问题的答复

(1997年5月21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年检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7〕7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未参加1995年度年检的企业,按《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工商企字〔1993〕第365号)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二、对未参加1996年度年检的非法人经营单位,可参照《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第 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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