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联合制作协议
甲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就合作制作电视栏目《 》专题节目制作和运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均沾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一)电视专题栏目:《 》(以下简称栏目);
(二)栏目时间为每期____分钟,每周____期,共_____期;
(三)具体内容包括栏目节目内容的编辑、制作和播出节目的推广宣传和节目的销售,因节目形成的其他商业项目的开发等。
第二条 合作权益
甲乙丙三方因合作形成下列权益,所有权益归双方共有:
(一)因《 》节目制作而形成的所有署名、商标等知识产权;
(二)因《 》栏目而形成的所有广告、赞助、销售等经济收益;
(三)因《 》栏目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收益和权益。
第三条 合作分工
(一)甲方负责所有节目的内容选题、编撰、栏目主持和市场推广、销售、发行和商业项目的开发。
(二)乙方负责栏目制作、录制、剪辑、动画、字幕、后期等
(三)广告赞助由甲方为主负责并保证甲乙丙三方投资的收回和盈利。
(四)乙方协助甲方广告赞助招商工作。


温馨提示: 该文书为.doc格式,推荐您使用word软件打开。文档字体及段落格式参见预览效果,下载后不会带有“好律师”水印,方便您的使用。
大家正在问
更多>平台推荐律师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热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