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买卖的处理方法和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1-27 17:00:00
假货买卖的处理方法和法律规定

大家的衣食都需要通过购买的方式完成,在买一些名牌衣服,鞋子的时候,很多商家都会保证绝对正品,或者是宣传“假一赔十”,以此来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消费者花了正品的价钱肯定也希望可以买到正品的衣服。

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虚假宣传的现象还是挺多的,尤其是在现在火热电商行业,不出门就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消费者看不到实物,只能依据商家的宣传,店铺信誉来判断商品的真假,往往会有一些店铺抓住电商行业看不到实物的弱点,宣传正品,但卖的却是山寨货,那么,如果消费者在网上买到山寨货应该怎么办呢?

店铺经营者规定

在我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的第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在网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在我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的第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情形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情形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情形三:以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情形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卖假货有什么处罚?

在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中第39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经营者销售失效,变质,伪造信息,侵犯专利,掺假,以次充好的产品,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到这些产品之后,商家需要为消费者办理无理由退货,并且不可以以消费者已经收货,消费者已经拆封商品为由拒绝退货,在店铺收到退货之后应该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其次,消费者遇到此类商品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投诉,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商家,厂家生产了掺假,以此充好的商品,被发现之后会被责令停产并且没收所有违法所得,还会判处违法所得的1-5倍的罚款,严重的话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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