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认定标准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1-13 17:00:00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

在我国有一些人,总会想着不劳而获,工作怕累,就想干一些来钱快的行业,于是就有一些人做起了偷盗的事情。

还有一些偷盗的老手,他们深知我国法律中对于偷盗数额的规定,专门偷盗一些不太贵重的物品,以此来逃避刑法的惩罚,他们认为,就算被抓到也就是拘留几天,没被抓到又可以赚到一笔,这种行为被广大群众厌恶。

其实,针对于一些偷盗行为,虽然没有达到定罪的价值,但是还是会被定罪,那么,什么情况下没达到偷盗价值还是会被定罪呢?盗窃达到多少会被定罪?

盗窃达到多少会被定罪?

在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有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什么情况下没达到盗窃价值还会被定罪?

在我国的《刑法》中的第264条有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针对未达到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法定规定数额但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盗窃罪:

情形一: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情形二: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同时,针对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作为盗窃罪处理:

情形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情形二:全部退脏、退赔的。

情形三:主动投案的。

情形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情形五: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因此,盗窃数额达到一千元就达到了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情况下会判处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另外,如果盗窃的数额并没有达到定罪的价值但是接近定罪价值的,如果行为人涉嫌破坏公私财产,盗窃没有劳动能力人群的财产,比如老人,残疾人,也会被定为盗窃罪。

如果盗窃的数额已经达到了定罪的标准,但是如果行为人还未成年,或者是主动的投案,主动的将赃物退还,赔付的,以及并没有分赃,属与被迫实施盗窃的,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危害,也有可以不定为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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