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应该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1-07 18:38:19
债务人失踪应该如何维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着急用钱的情况,如果身边有亲朋好友的话,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找亲朋好友借,亲朋好友碍于面子,也会选择信任。

但是,其中也不免会有债务人借到钱之后,因为还不起便跑路的情况,答应好的还款日期迟迟不还,打电话推脱表示晚几日,之后电话就打不通了,这种情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多见的,那么,如果债务人跑了,钱该怎么要回来?

途径一: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的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如果遇到代管人拒绝还款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债务人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途径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如果债务人在当初借款的时候,有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如在担保期限内,起诉时将担保人一并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立案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事实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如果因为债务人下落不明报案,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在公告期届满之后,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因此,如果债权人借款之后债务人跑了,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申报债务人失踪,如果找到了债务人便可以要求还款,如果未找到便会成功宣告债务人失踪,在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之后,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欠款。

另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追债,在通过了一定时效之后,如果债务人还未出现的话,法院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产或者是其他财产来偿还所欠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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