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措施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2-26 17:00:00
财产保全的措施

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出现了利害关系的紧急情况,就需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保全,这是一种保全财产最有力的措施,可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但是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那么,出租车可以被申请保全吗?

出租车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只要条件符合了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出租车的保全申请,另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担保才可以被保全。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冻结则一般针对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通常指以下几种方法:

(一)保存价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二)扣押房屋、车辆等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

(三)人民法院可以保全抵押物、留置物,但是,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这是因为当事人以其财产设立抵押、留置属于民事担保行为,而财产保全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虽然人民法院可以对存在抵押、留置担保形式的财产进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但是,这一司法行为并不能否定民事抵押、留置行为的法律效力,因此,抵押权人、留置权人仍然有优先受偿权。

(四)保全第三人财产。即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101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具有利害关系的时候,如果情况紧急,当事人如果不及时的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很有可能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

需要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在提起了诉讼或者是仲裁之后,向需要被保全财产的所在地,或者是被申请人的所在地,对此案件具有管辖权力的法院申请保全财产的措施,并且申请财产保全的人还需要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请求会被驳回。

在申请人把申请报给法院之后,法院需要在接收到了申请后的48小时以内对需不需要采取保全措施作出决定,如果最后结果是需要采取保全,就需要立即执行。

在法院决定对申请人实行财产保全措施之后,如果申请人在措施实施起的30日之内没有依法提起诉讼或者是仲裁的,法院将会在30日届满的时候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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