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2-06 17:00:00
新农村合作医疗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新农合和商业保险都是我国不可或缺的保障制度,两者是相互补充的作用。而新农合与商业保险在性质、参保对象、保障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想要获得全面的保障,消费者需要将两者结合在一起。

新农合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性质不同

商业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经营和推出的,它按企业原则经营管理,由全社会的成员自愿参加。费用由被保险人个人负担,商业保险的投保不带有强制性,往往遵循自愿投保的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参保对象不同

商业保险的参保对象较广泛,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当然,一般商业保险,如商业意外险、商业健康险等对投保人的职业类别有一定要求。

新农合参保对象主要是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的人员外,其余户籍在本区的所有农业及非农业人口。

保障范围不同

商业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通常十分全面和广泛,它可满足人们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如:意外、重疾、住院津贴以及人寿等保障,保障水平相对较高。以大病保障为例,商业保险的大病一般属于提前给付型,简单说就是根据保额赔,比如一个人购买了20万额度的商业大病保险,如果患了大病,无论患病的人是花了1万还是100万,保险公司就根据当时购买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赔付,买了20万就赔20万(不是根据钱花的多少来报),赔付只需要医生诊断证明书和病例等资料就可以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保障的病种不同

新农合重疾险一般保障的是22种重大疾病,它们分别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且它采取的是一种报销型的方式,按照规定的比例对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而商业重疾险除了保监会规定重疾产品中必须要有的25种重疾之外,保险公司也可以按照规定自行添加其他重疾种类。现今市面上许多商业重疾险产品多的可达到70、80种,甚至100种以上的保障重疾种类。它更多的是给付型的方式,一经确诊,就可按合同条款规定一次性赔付重疾保险金。

新农合重疾险与商业重疾险是不存在冲突关系的,需求较高的人可以将新农合重疾险作为基础,再额外购买一份商业重疾险来作为必要补充,可以提高自身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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