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英雄烈士行为的法律裁决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1-05 17:00:00
侮辱英雄烈士行为的法律裁决

“暴走漫画”所属公司在《中国青年报》刊登道歉信,向叶挺亲属致歉。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今年9月,“暴走漫画”因涉嫌恶搞叶挺烈士作品《囚歌》,被判在国家级媒体上连续五天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今天(11月5日),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暴走漫画”所属公司)在《中国青年报》第六版上刊登道歉信。

长期以来,在网络之中都存在着一种病态的理论,同样的事情只要发生在外国就会出现一群崇洋媚外者进行歌功颂德,但是只要发生在我国,这些人便会从各种角度攻击我们的国家,攻击我们的国民!这种奇怪的病态的心里一个原因是某些处心积虑的境外组织策动,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教育和立法方面还不够完善,让这些崇洋媚外的“键盘侠”可以肆意攻击自己的国家而不付出任何代价!

对于这些屡禁不止的侮辱先烈事件,国家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仅仅是制定法条是不够的,还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执法,立法完成且颁布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落实,对于违法者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此次“暴走漫画事件”的处理结果就是给那些不法分子敲响警钟!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价值观的培育,仅仅依靠法律来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全社会的责任感以及培养下一代对这些英雄烈士的使命感。法律只是底线,底线之上是社会舆论、道德、文化的引导,学校教育、媒体、全社会都应认识到英雄烈士保护的重大意义。

如果想打败一个国家,必然要消灭其文化,必然要消灭其民族自豪感。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很大一部分源自于那些为了我们今天生活奋斗的先烈。此次立法保护他们的名誉,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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