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信用卡诈骗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1-05 17:00:00
常见的信用卡诈骗类型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常见的信用卡诈骗罪类型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类型一:伪造信用卡

在常见的信用卡诈骗罪中,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刷卡造成他人利益的侵害较为常见,伪造的信用卡模仿真实信用卡的外观及磁条,恶意使用是典型的占用他人资本的犯罪行为。如果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消费,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受到刑事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类型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限的。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继续使用而办理换卡手续的,都应将过期的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或者发卡公司。

(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

(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信用卡诈骗罪类型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信用卡可以不设置密码,在商场等消费营业场所可以直接刷卡消费,这就为冒用他人信用卡刷卡的投机者提供了契机。不经他人统一冒用他人信用卡刷卡的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根据占用的资本多少进行相关法律的处罚。建议信用卡持卡人最好对信用卡进行加密,一旦发生信用卡丢失应立即申请挂失,以确保信用卡内的资本不被他人恶意盗刷。

信用卡诈骗罪类型四:恶意透支

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即可被判定为恶意透支: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在信用卡诈骗罪中还包括恶意透支的行为,该种行为多由信用卡持卡人的主观思想决定,在额度之外进行刷卡消费,到期不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并且在银行多次催款的情况下,仍然不予以还款的行为被视为恶意透支,为不正当使用信用卡行为。如果个人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时,可以向银行进行详细的说明,说明欠款的真实理由,信用卡持卡人的主观思想直接决定了个人是恶意透支,还是善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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