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会被认为是无效的呢?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0-19 16:15:19
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会被认为是无效的呢?

收养又称收养关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

有很多人在收养了子女之后总会担心自己的收养会不会被判无效,其实只要收养是在有效的部门进行的登记都会是有效的收养行为,那在什么情况下收养的行为才会被认为是无效的呢?下边由小编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在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呢?

1.当事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第55条规定,会被视为无效的收养行为。

2.收养人在收养了子女之后,发现其并不具备收养子女得能留,也会被视为无效的收养行为。

3.对收养的意思表达不明确,不真实的收养行为也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收养行为。

意识表达不明确,不真实的意思是抚养人的收养行为,是要出于抚养人的自愿收养,必须由抚养人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图,如果发现收养人并没有真正的想收养子女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意思,是想通过抚养达到逃避计划生育,或者通过抚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目的并不单纯的,就表明了抚养人并不是真的想抚养子女,并没有想尽父母子女的义务,所以,这样形成的抚养关系也是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4.抚养人违背了法律,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的利益,这种收养的行为,也会被视为是无效的收养行为。

二.收养人违反了收养法,会被视为是无效行为。

1.收养人违反了收养法中的基本原则,会被视为无效的收养行为。

2.抚养着违反了收养法中规定的要求,主要是对抚养人的自身要求,抚养资格条件要求,也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收养行为。

3.收养人违反了收养所需要的法律程序,也会被视为是无效的收养行为。

长期实践证实,收养制度作为家庭关系产生的一种方式,在我国的社会发展进程和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政策的变化,现行收养法在具体实践中也逐渐产生一些新的问题:由于现行收养法对收养条件限制较多,一些具有收养能力、收养意愿,愿意尽到社会责任的个人与家庭无法实现收养,而社会现实中不少孤儿和弃婴也无法被合适的家庭收养。在这种环境下,适度的放宽收养条件是必要的,这样可以让更多孩子感受家的温暖,有利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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