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楼市同步降温 购买二手住宅要如何签订合同

来源:好律师 2018-03-01 10:10:00
京津冀三地楼市同步降温 购买二手住宅要如何签订合同

京津冀三地楼市同步降温 二手住宅降温明显

北京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昨天发布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成效数据。数据显示,在三地协同调控下,2017年京津冀楼市同步降温,其中,二手住宅降温明显。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在“3·17新政”的持续作用下,北京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住宅成交量快速收缩,销售价格迅速下行。同时,京津冀协同调控力度不断加大,环京楼市同步降温。具体来看,2017年北京商品房销售面积87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7.8%;天津商品房销售面积1482.1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5.3%;河北商品房销售面积6425.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8%。

新建商品住宅方面,住建部门数据显示,2017年北京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低位徘徊,全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4.29万套,同比下降49.3%,月均销售3574套,仅为上年的一半。2017年12月份,北京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价格指数较上年下降0.2%,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居62位。

从津冀两地看,环京地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步降温。2017年,天津和石家庄的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价格指数分别由1月份的124.4%和118.9%,回落至12月份的100.1%和102.9%;唐山和秦皇岛的同比价格指数在三季度开始回落,与年内高点相比,回落幅度分别为2.1个百分点和3.9个百分点。

二手住宅方面,“3·17新政”实施以来,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大幅下降,价格回落趋势更为明显。2017年北京二手住宅全年累计成交13.43万套,同比下降49.8%。二手住宅同比价格由1月份的上涨34.6%回落至12月份下降1.6%。12月份,北京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4%,连续8个月保持下降态势,其中有7个月领跌全国。

与此同时,环京地区二手住宅价格也呈现下降或低位运行态势。2017年天津和石家庄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分别回落24.2个百分点和17.1个百分点,唐山和秦皇岛保持低位波动。(中工网)

购买二手住宅要如何签订合同

尽管京津冀楼市有所降温,但是购房仍涉及较大的资金,在购买二手住宅时最好以书面的协议约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此时作为购房者就有必要清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及怎样签订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协议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熟或不成熟;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购房者仅仅了解二手房购房协议的内容还不一定能保证自己顺利购房,即使是顺利购房也不一定保证自己能够成功过户,因为购房之初没有注意卖房者是否为真正的房主。

(一)注意交易主体从事二手房交易的资格是否符合。如卖方是否有房产证,产权是否清晰;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的现房不能买卖;若是期房出售则必须由开发商作出担保等。同时交易前,作为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并到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只有对交易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和判断,获得确认后,交易才可进行。

(二)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三)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

(四)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五)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

二手房买卖不同于商品房买卖,有时候买卖双方为了避税都会签订阴阳合同,也正因为这二手房买卖市场的不规范,作为购房者一定要谨慎小心,最大限度的减少漏洞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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