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号牵出毒品案 毒品犯罪的认定与处罚

来源:好律师 2018-01-24 10:00:00
qq号牵出毒品案 毒品犯罪的认定与处罚

自从有了网购平台,再加上快递的方便快捷,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任何想买到的东西。这对于人们来说确实是一大便利,但网络交易的便捷也使得监管难度加大,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他们甚至依靠网络来进行毒品犯罪,殊不知“再狡猾的狐狸也敌不过好猎手”。

qq号牵出毒品案 民警顺藤摸瓜查获冰毒麻古60余克

现在的网络是越来越发达了,现在有很多的人也是接着网络的平台开始兴风作案。但是,话说回来,现在法律是非常健全,不管是做什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QQ号是很多人用来沟通的社交软件、虽然现在的微博微信也都冲击这QQ的市场。但是作为最先出现的社交软件QQ号还是有一批忠实粉丝的。现在的QQ号还有多少人使用。

7月1日,笔者从资中县警方获悉,日前,资中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通过调查一个可疑QQ号码,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今年2月,资中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在网上日常巡查时,发现一网名为“宁叶琪”的网民在其QQ聊天内容里经常提及毒品。

随后,网监大队立即将此线索通报给了资中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禁毒大队得到线索后,通过进一步侦查得知,该QQ号码用户的真实身份系黄某(男,48岁,资中县重龙镇人),有吸毒前科,并锁定了黄某在资中县城内的两处出租屋。

6月15日晚上,得知黄某的“上家”又将给他送货的信息后,缉毒民警随即启动抓捕预案。

6月16日下午,在位于资中县中央大街黄某的出租屋内,缉毒民警将黄某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和其两处出租屋内查获毒品冰毒、麻古共计60余克。

据黄某交代,毒品主要来源均是在QQ上与“上家”协商购买所得。

目前,黄某已被资中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和深挖中。

毒品犯罪的认定与处罚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在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毒品犯罪需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3、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

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一旦认定相关人员构成毒品犯罪,其将面临一定的刑事处罚,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挽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行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毒品害人害己,可以说是这个世界最应该被彻底灭绝的物品,为了以后可以使我们的世界更加的阳光向上,少一些阴暗,我们应共同努力消灭毒品。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