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检察日报 2017-08-22 14:16:00
浙江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本报北京8月21日电(记者王治国 范跃红)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在被害人朱小贞家中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贵重物品进行典当、抵押,或以买房为由向朱小贞借款,所得款项均被其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案发前一晚,莫焕晶又用手机进行网上赌博,输光6万余元。为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6月22日凌晨5时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制造火灾,导致朱小贞和三名子女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邻近房屋损失257万余元。

 

另据查明,莫焕晶之前在浙江绍兴、上海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在三名雇主家有盗窃行为,均被雇主发现退还财物后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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