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王雪晶 2017-08-16 09:16:00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行使职权的同时,若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这也是越来越多的公司老板、大股东、控股股东找“替身”出任法定代表人的原因。公司是法律拟制的人,是一种组织,其本身并不具有意志力,必须由自然人代表其从事各项活动。因此,各国法律都通过规定,来确立法定代表人制度,法定代表人对外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1)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按照罪名计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比较常见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制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等等。

 

任何风险防范制度的设计,都不能使得故意违反法律,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法定代表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公司法定代表人要规避法律风险,关键是依照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事,尽职尽责的维护公司的利益。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