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

钱莉莉 2017-08-08 09:12:00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

董事会作为有限公司的业务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它是一般有限公司的必设机关和常设机关;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不进行设立董事会的。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

 

首先,我国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对于董事会的组成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报酬则有股东会决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若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制,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股东会作为公司的非常设权力机构,作为公司的股东也只有在会议召开时才行使自己权利。股东会会议召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地召集;其次是如果遇到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请求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董事会必须召集。董事会是通过股东们的选举而产生的,因此,为了保障董事会能够充分代表股东的权益,使得股东能够及时有效的了解到所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有责任也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现状向股东会报告。

 

同时,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股东会的决议是股东意志的集中体现,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起到决定的作用。而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其任务就是为公司定下发展方向,决策的执行就由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来落实。董事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股东和监事会有权监督和检查董事会执行决议的情况。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作为董事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财务预算是对公司财务收入和支出的计划,而决算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关系到公司资金安排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恰当,关系到资金的利用率,故董事会应当切实、科学地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三,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同时还要负责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有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董事会还有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融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公司之间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作为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战略手段。

 

董事会作为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代表着股东的利益,是股东意志的体现,董事会的执行行为将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的重要的影响,我国的法律也明确规定了,董事在任期届满时,可以连选连任,并没有任职届数的限制,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在公司章程的指导下切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切不可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而触犯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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