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超级IP屡陷争议:抄袭风真的刹不住吗?

中新网 2017-06-14 17:11:00
网文超级IP屡陷争议:抄袭风真的刹不住吗?

这几年,网络文学的圈子并不平静。多部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播出后,原著却陷入了“抄袭”质疑。从《花千骨》到《锦绣未央》,到刚刚播出数集的《楚乔传》都是如此。为此,中新网记者先后采访了网络作家、律师等业内人士,分析上述现象背后的原因。

 

近年来,一些网络文学作品不仅被改编为影视剧,还有的被开发为网游等,推出一系列衍生品,因而被称之为“超级大IP”。但遗憾的是,其中不少网文IP改编的影视剧热播后,却相继陷入“抄袭”风波。

 

去年,热播剧《花千骨》原著小说涉抄袭的消息曾轰动一时。有网友贴出该作品部分内容与其他网络小说内容的对比图,并将相似部分标出,质疑该书抄袭《花开不记年》、《箫声咽》等作品。不久,原著作者Fresh果果发文回应网友,诚恳道歉,表示自己创作上存在不足之处。

 

另外一部热播剧《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则已因为涉嫌抄袭被维权作家们告上法庭。据报道,网友们花费了3年时间对比,认为该书一共抄袭了209本书,甚至不少细节描写内容几乎一字未改: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

 

热门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著同样陷入争议,被指抄袭另外一部网络文学作品《桃花债》,文风以及剧中一些情节描写十分相近;开播不久的《楚乔传》,其原著小说《11处特工皇妃》被爆出涉嫌抄袭《九州缥缈录》《九州·斛珠夫人》等多部作品。

 

分析以上案例不难看出,以上热播剧的原著均系网络小说,这也引发一些疑问:这是否意味着网络文学圈子的抄袭情况日益严重?在有关部门已经加大打击力度的情况下,此类事件为何还是屡屡出现呢?

 

网络作家、天下书盟数媒中心总监董江波表示,其实不止网文圈,别的文学领域也有抄袭现象,但当一个网文超级IP被开发后,往往意味着巨大的商业利益,也意味着更大的曝光率,“网络文学这几年发展非常迅速,读者群越来越庞大,所以,一部由网文改编的影视剧热播后,原著的铁杆粉丝们很容易发现其中疑似抄袭之处”。

 

的确,相对运作周期较长的实体书出版,网络小说写作门槛低、发表便利、阅读方便,受到了越来越多作者和读者的欢迎。但随着网络文学兴起,网络小说的抄袭似乎逐渐成为侵权盗版的重灾区。

 

“在网文圈需要保证日更新率来培养粉丝群,一天至少要码几千字。一些才气不足的写手积累不够,就有可能翻看别的作品寻找灵感,自制力较弱的就可能会直接复制别人的文字了。”一名网络作家透露,“还有一些是喜欢某一类网文,跟风仿写,最后变为抄袭了”。

 

而作为发表平台的原创网络小说网站,编辑们对于“抄袭”这事儿也是有苦难言。董江波举例道,假如一个编辑名义上带着100个网络写手,但他的绝大部分精力会投入到其中10位重点作者身上,剩下的90个基本是签合同、盯着别断更而已,“加上网文数量庞大,编辑阅读量毕竟有限,根本顾不过来”。

 

面对抄袭,有的作者勇敢维权,有的则选择了放弃。那么,为何一些维权行动会最终“烂尾”?或许,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网络文学抄袭之风盛行的重要原因。

 

“网文圈里抄袭之风确实很严重。但维权举证比较麻烦,而且真打官司的话,可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所以只要抄得不是太厉害、认错态度好,原作者一般也就放弃维权了。”一名网络写手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曾如是说。

 

经采访律师,记者得知,由于文学作品自身特性,界定“抄袭”确实也存在一些困难: “抄袭”在法律上通常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或者剽窃他人作品,但怎么使用、使用到何种程度算侵权?《著作权法》并没有列出具体指标,一般有赖于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界定。

 

举例来说,如果作品只是写了相同情节,文字表达是自己原创,那么通常就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情节上整体雷同,则即使文字是自己写的,仍可能构成侵权。因此,由于文学作品不保护思想只保护表达的这个特性,在侵权认定上就有一定的主观空间。

 

并且,单纯依靠法律,就能完全刹住“抄袭风”么?可能并非如此。著名作家张抗抗曾表示,抄袭会受到舆论谴责,一旦发现大家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写作的人也要有起码的自律和道德”。

 

“但自从网络文学诞生,在网络写作者当中总有一批人,靠盗版靠抄袭跟风赚了钱,而且还没什么损失。‘抄袭’也就屡禁不止了。如果完善相关法律,加大惩处力度,打断利益链,让抄袭者无法再从业,可能打击抄袭效果相对较好,但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董江波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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