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APP客户版
找律师、咨询律师、打官司, 就上好律师网
APP律师版
随时随地,接单服务,就在好 律师APP律师版
关注好律师微信
热点法律问题分析,尽在好律 师微信公众号
近日,某明星出轨新闻在媒体上闹着沸沸扬扬,紧接着又被爆出已离婚;随着科技的进步,窥探他人隐私的技术手段也层出不穷,而隐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它赋予了权利人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以及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独有的隐私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窃取他人隐私,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明星们的隐私谁来保护?
最近,白百何出轨某位男模的新闻抄的沸沸扬扬,紧接着离婚新闻又被爆出,作为一个自然人当然不希望自己的隐私满天飞,更不希望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与家人。那么,谁来保护明星们的隐私权呢?
目前,我国对隐私权属于间接保护的方式,并没有制定明确的保护隐私权的法律,即未将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的人权。但是,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文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与秘密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无疑都是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宪法渊源。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多数行政法律法规则直接规定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为了弥补民法通则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遗漏,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揭露、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我国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尚不完善,而关于明星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的特别规定更是几乎没有。
明星或者说公众人物是有关隐私权保护法律的特殊对象,他与普通民众有着天然的区别,因此对他的保护应具有针对性和独立性。在立法的过程中应当给予其独立的法律保护。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虽然其隐私权受到限制,但作为一个人,他的隐私权同样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在立法时不应该偏重任何一个方面,而应该限制与保护并举,没有偏废。由于当前侵权性质的行为多种多样,因此,立法时应该考虑到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程度的层次性,并据此设定不同的惩罚方法。(内蒙古新闻网)
隐私权保护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对于隐私权的保护,我国暂时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救济体系,而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措施主要分散于全国性以及专项的法律法规中,尤其是在我国的宪法及民事法律体系中有所体现。
其一,在我国宪法中,涉及到隐私权的规定集中体现在以下几项: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原则,而隐私权正是人格权的一种。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毁谤和诬告、陷害;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其二,我国的民法通则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提供保护。关于财产权,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对公民的知识产权提供保护。关于人身权,《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等。
隐私权的追责与抗辩
近些年,网络的快速发展,给侵权行为人带来了便利,我国对于利用信息网络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即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的基本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发生下列情形时,被侵权人追责将不被支持,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的范围内;学校、科研机构等机遇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
同时,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记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和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等信息来源所发布的信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没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与前述信息来源内容不符;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添加侮辱性内容、诽谤性信息、不当标题或者通过增删信息,调整机构、改变顺序等方式致人误解;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但网络用户拒绝更正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予更正;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公证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依然发布更正之前的信息。
每个人的隐私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都是既不道德又违反法律的行为;需注意的是,一些执法部门为了调查事实真相,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保护他人的隐私权,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道德的呼唤,还是建立和谐社会良好风尚的需求。
上一篇: 谈执行程序中“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之完善
下一篇: 委外赎回潮波及券商资管和基金,委外资金隐患大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好律师
首次登录,您需要设置登录密码
请使用好律师APP扫码登录
扫码成功
请在手机上确认登录
明星隐私权谁来保护,隐私权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近日,某明星出轨新闻在媒体上闹着沸沸扬扬,紧接着又被爆出已离婚;随着科技的进步,窥探他人隐私的技术手段也层出不穷,而隐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它赋予了权利人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以及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独有的隐私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窃取他人隐私,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明星们的隐私谁来保护?
最近,白百何出轨某位男模的新闻抄的沸沸扬扬,紧接着离婚新闻又被爆出,作为一个自然人当然不希望自己的隐私满天飞,更不希望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与家人。那么,谁来保护明星们的隐私权呢?
目前,我国对隐私权属于间接保护的方式,并没有制定明确的保护隐私权的法律,即未将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的人权。但是,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文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与秘密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无疑都是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宪法渊源。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多数行政法律法规则直接规定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为了弥补民法通则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遗漏,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揭露、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我国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尚不完善,而关于明星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的特别规定更是几乎没有。
明星或者说公众人物是有关隐私权保护法律的特殊对象,他与普通民众有着天然的区别,因此对他的保护应具有针对性和独立性。在立法的过程中应当给予其独立的法律保护。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虽然其隐私权受到限制,但作为一个人,他的隐私权同样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在立法时不应该偏重任何一个方面,而应该限制与保护并举,没有偏废。由于当前侵权性质的行为多种多样,因此,立法时应该考虑到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程度的层次性,并据此设定不同的惩罚方法。(内蒙古新闻网)
隐私权保护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对于隐私权的保护,我国暂时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救济体系,而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措施主要分散于全国性以及专项的法律法规中,尤其是在我国的宪法及民事法律体系中有所体现。
其一,在我国宪法中,涉及到隐私权的规定集中体现在以下几项: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原则,而隐私权正是人格权的一种。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毁谤和诬告、陷害;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其二,我国的民法通则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提供保护。关于财产权,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对公民的知识产权提供保护。关于人身权,《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等。
隐私权的追责与抗辩
近些年,网络的快速发展,给侵权行为人带来了便利,我国对于利用信息网络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即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的基本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发生下列情形时,被侵权人追责将不被支持,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的范围内;学校、科研机构等机遇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
同时,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记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和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等信息来源所发布的信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没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与前述信息来源内容不符;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添加侮辱性内容、诽谤性信息、不当标题或者通过增删信息,调整机构、改变顺序等方式致人误解;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但网络用户拒绝更正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予更正;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公证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依然发布更正之前的信息。
每个人的隐私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都是既不道德又违反法律的行为;需注意的是,一些执法部门为了调查事实真相,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保护他人的隐私权,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道德的呼唤,还是建立和谐社会良好风尚的需求。
上一篇: 谈执行程序中“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之完善
下一篇: 委外赎回潮波及券商资管和基金,委外资金隐患大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平台大事
诚信守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生活正...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1、积极回复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