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裁决376起网络消费案半数涉侵权

法制网 2017-04-20 15:03:00
全国法院裁决376起网络消费案半数涉侵权

去年工商机关查处网络违法广告案件3400多件

全国法院裁决376起网络消费案半数涉侵权

 

中消协今天发布的网络消费投诉情况专题报告显示: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网络消费案件主要涉及广告问题;而法院裁决的网络消费相关案件则主要涉及侵权纠纷。

 

报告披露,2016年,全国工商机关立案查处的网络交易及有关行为案件共10481件,其中主要是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为3489件和2393件,占到全部相关案件量的33.3%和22.8%。

 

其中,违反广告法的案件中,案件事实主要涉及“使用绝对化用语”、“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内容不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的;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用语”等。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件中,案件事实主要涉及 “生产、销售假冒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的商品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

 

报告指出,法院裁决的网络消费相关案件主要涉及侵权纠纷。中消协对收集到的201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裁决的376件网络消费案件进行分析,从案件的性质看,涉及侵权问题的有185件,占比49.2%;合同纠纷为第二位,共137件,占比36.4%,两类问题合计占比达到85.6%。其他方面的网络消费案件主要涉及产品责任、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此外,中消协当天还发布了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33余万件,解决9.6万多件,投诉解决率78.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6亿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44件,加倍赔偿金额169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29万人次。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