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券商挨罚,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

宁彦林 2017-04-02 09:07:00
8家券商挨罚,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

近年来,因新三板业务违规现象多发,信息披露不实导致证券市场一度陷入混乱。自股转系统推出负面清单以来,监管机关对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严监管,以致今年公司挂牌速度放缓。相反,由于过去新三板公司增速较快,暴露出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了诸多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规的信息披露,应该是在强调真实性和透明度的基础上,降低企业披露成本,实行适度信息披露,并对已披露的信息进行事后审查的程序。那么,新三板挂牌公司合规的信息披露具体须满足哪些要求?

 

又见8家券商挨罚 新三板挂牌增速继续放缓

 

从严监管趋势未改,一季度共有20家券商领到24张股转系统罚单。

 

继3月10日开出8张罚单后,3月28日晚间,股转系统一次性开出了15张罚单,其中有10张开给了8家券商。

 

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股转系统已对券商下发24次罚单,先后有20家券商领罚,一些此前从未在新三板项目上被查出问题的券商也牵涉其中。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自去年股转系统推出负面清单以来,从严监管的大方向一直未变,今年公司挂牌速度将继续放缓。

 

8家券商被罚

 

3月28日晚间,8家券商领到股转系统罚单,其中华安证券、联讯证券、渤海证券、银泰证券、首创证券、财富证券分别领1张罚单,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各领两张罚单。

 

华安证券、招商证券、联讯证券、渤海证券、银泰证券、首创证券6家券商都因为在加入或退出为相关公司做市时,未及时在股转系统公告,构成信披违规受到自律监管,被股转采取“约见谈话”措施。财富证券因披露退出为福达合金股票做市日期有误,被股转公司对财富证券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其中,华泰证券涉及两起信披违规:一是其推荐挂牌的企业伊贝股份存在关联担保情况,而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华泰证券未尽勤勉责任,被股转系统采取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二是在审查泽衡环保子公司被罚问题时,未核实事实差异。泽衡环保子公司被环保部门罚款6万元,而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处罚金额为3万元。

 

“今年股转系统监管严多了,项目标准抓得也很严。股转一不小心就摘牌,一不小心就出函,形势严峻啊。”北京一位中小型券商挂牌人士对记者表示,“现在股转从挂牌申报到已挂牌的公司平时的信息披露抓的都特别厉害。2月底3月初忙自查,现在又赶上年报潮,忙爆了。年报期信息披露的很多问题也容易暴露出来。”

据记者统计,2017年初至今,共计20家券商因新三板业务违规被全国股转系统处罚,被处罚次数达24次。其中,首创证券、招商证券和华泰证券各被处罚两次。

 

3月28日之前的14张罚单中,7家券商在推荐挂牌业务中因信息披露违规而被罚“提交书面承诺”,分别为首创证券、东吴证券、万联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泰证券和广发证券;湘财证券在明知盟云移软重大资产重组存在重大程序瑕疵的情况下,仍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被股转系统要求“出具警示函并提交书面承诺”;中投证券和信达证券均在做市过程中以大幅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价格申报并成交,造成股票当日收盘价出现明显异常,分别被罚“提交书面承诺”和“出具警示函”;信达证券还因作为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及时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罚“约见谈话”;华龙证券作为华龙期货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为华龙期货做市存在明显利益冲突被“约见谈话并责令改正”。

 

挂牌速度放缓

 

2016年是新三板挂牌家数增长最快的一年,至年底新三板挂牌家数已经破万。股转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29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家数已达10979家。

 

去年9月,股转系统推出新三板挂牌业务负面清单,主要从财务指标上提高了项目标准,新三板挂牌彻底告别低门槛时代。

 

股转系统数据显示,2016年8月,新三板单月新增挂牌家数达到978家的历史高位,而9月开始增速放慢,当月新增挂牌227家,10月新增202家,11月、12月增速略有恢复,各新增440家和399家。

 

今年1月、2月新增挂牌数为291家和303家。截至3月29日,3月新增挂牌家数仅222家。

 

北方另一家大型券商新三板业务支持人士对记者表示,今年的严监管政策是去年监管收紧以来的延续,从去年推出负面清单开始就明显感觉到监管的从严趋势,这个趋势也会一直持续下去。过去新三板公司增速太快,在目前从严监管的政策环境下,券商的项目储备也在下降,未来挂牌增速还会继续放缓。

 

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且信息的披露要符合规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规定,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人民网)

 

新三板企业的信息披露标准

 

从上可知,多家券商因信息披露不实导致摘牌,那么,新三板公司对于信息披露,主要须满足哪些要求?

 

第一、定期报告的披露  

 

挂牌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挂牌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  

 

1、挂牌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可以披露季度报告。  

 

2、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披露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3、披露季度报告的,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4、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挂牌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第二、临时报告的披露  

 

挂牌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1、该事件难以保密;  

 

2、该事件已经泄露或者或者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  

 

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其他重大事件披露  

 

挂牌公司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披露:

 

1、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关联方占用资金;  

 

3、法院裁定禁止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  

 

4、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6、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或者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7、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8、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9、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10、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到有权机构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或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11、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12、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

 

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后如何审查和处理  

 

合规的信息披露不仅要进行适度信息披露的行为,同时包括对已披露信息进行事后审查的程序:

 

第一、更正或补充公告的处理  

 

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人员在信息披露系统上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查,若发现信息披露文件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或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的,将通过信息披露系统向主办券商发送反馈意见。主办券商对有关问题核实后应及时通过信息披露系统向全国股转公司进行回复。  

 

信息披露文件在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后,如因错误或遗漏需要更正或补充的,挂牌公司需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并重新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原已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做撤销。

 

第二、撤销或替换公告的处理  

 

已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得撤销或替换。

 

第三、补发公告的处理  

 

挂牌公司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披露信息披露文件,或发现存在应当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的,挂牌公司应发布补发公告并补发信息披露文件。全国股转公司若发现挂牌公司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信息披露文件的,通知主办券商督促挂牌公司发布补发公告并补发信息披露文件。  

 

第四、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无法正常披露如何处理  

 

主办券商通过报送端完成信息披露文件的提交后,应及时查看信息披露文件是否在本指南第三条规定的时间段中成功披露至信息披露平台。如发现信息披露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段中成功披露的,主办券商应立即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只需按《年报内容与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即可。但是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视同挂牌公司的重大信息,挂牌公司应当披露。

 

综上所述,新三板挂牌公司从挂牌申报到已挂牌的公司平时的信息披露都将面临严监管,所以,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8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挨罚,说明了在目前从严监管的政策环境下,将严格信息披露要求,严格事后审查,同时反映出未来挂牌增速还会继续放缓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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