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构建“大合唱”格局

法制日报 2017-02-26 12:37:00
谁执法谁普法构建“大合唱”格局

各地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

谁执法谁普法构建“大合唱”格局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会议指出,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以前都是上面要我们普什么法就普什么法,可司法所又不是‘万金油’,什么法都懂。现在是安监、质检等执法部门主动和我们沟通,一起商量普法计划,一起调解纠纷。这些执法部门,我们以前喊都喊不来。”有着23年普法工作经历的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司法所所长罗武勇谈起普法责任制前后的变化颇为感慨。

 

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已经成为各地普法工作的重心。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增强普法渗透力……《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各地不断创新形式,抓住重点,分类施教,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大合唱”的生动局面。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

 

据了解,各地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时,将健全普法责任制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予以明确。

 

2016年6月6日,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西省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2016年省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设区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明确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江西建设考评和综治考评结果,以此推动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016年7月15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在全省建立实施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

 

浙江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基础上,我们还以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名义下发《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办法》及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考评重点和评分标准。从今年起,将对重点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通报。”

 

安徽省在制定下发2016年度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在《安徽日报》发布2016年度全省重点普法目录,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抓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印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52家成员单位年度普法重点目标任务,编制成员单位执法普法目录。

 

安徽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变以往司法行政机关在普法领域的单打独斗为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格局,真正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软指标”向“硬任务”的跨越。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由司法行政部门一家唱普法独家戏的情况,转化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这种变化,源自于普法责任制的实行。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也是“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

 

早在2012年,重庆就开始实行普法项目化管理,各普法责任主体负责宣传涉及本部门单位的法律法规,运行效果很好。到了2015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用制度的形式将其固化下来。

 

在重庆市普法清单上,各机关单位的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对象、措施和步骤安排,一目了然。重庆市对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77个市级普法责任单位全部编制完成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自普法职责和普法重点内容,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区县结合实际,全部完成所属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

 

同样值得关注的还有四川省成都市。

 

为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行业(单位)“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成都市印发《关于建立“两责任两备案”制度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2016年部门(行业)普法责任自查清单》和《2016年部门(行业)普法指导目录》,创新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创新建立“两责任两备案”制度,明确各部门是全民普法的责任主体;清理核实88个部门(行业)履行职能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单位的普法责任,细化了普法任务;按照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主体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梳理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法规具体落实到全市各司法、行政执法单位……成都市以实施“普法清单”为载体,狠抓了普法责任主体落实、明确部门(行业)普法任务、严格普法考核过硬,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各行业普法积极性,构建起全线联动大普法工作格局。

 

以案释法增强普法渗透力

 

推动以案释法工作的落实,是各地在“七五”普法中的重要工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省普法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明确以案释法的工作主体范围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普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

 

浙江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意见明确各责任单位每年度发布典型案例不少于10个,要适时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评选和以案释法优秀讲师评选等活动,健全激励机制。目前,浙江省普法办正积极筹备以案释法平台建设。

 

天津市采用旁听庭审的方式,延伸普法教育。天津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已成为一种特殊的法治教育课。

 

2016年,天津各区相继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规模多达百人以上。每年至少一次的旁听庭审活动,使广大领导干部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切身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和法治的权威公正,收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新疆已经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全区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在2017年6月前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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